2021河南省铸锻造大工匠申报评选 实施方案


2021河南省铸锻造大工匠申报评选

实施方案(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大力弘扬和培育精益求精、专业敬业、严谨严肃、道技合一的工匠精神,促进“质量之魂,存于匠心”思想落地生根,推动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激发广大行业职工的工作热情,助力河南铸锻造业转型升级,河南省铸锻工业协会决定实施2021河南省铸锻造大工匠评选表彰活动,并制定本评选办法。

第二条 以增强铸锻造行业综合竞争力、企业核心竞争力和职工创新能力为目标,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树立具有精益求精的职业精神、创造极致的高超技艺、拼博创新的优秀品格、攻坚克难的不懈追求的“铸锻造大工匠”典型与榜样。全面推动学习型、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专家型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行业转型升级和加强国际化竞争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和保障。

第三条 结合行业实际现状及发展趋势,2021年度申报评选,将选拔河南省铸造大工匠7名,河南省锻造大工匠3名,河南省铸造材料大工匠4名。

第四条 坚持“德能皆优、自下而上、优中选优、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评选原则,确保评选程序科学规范,确保评选对象具有全行业典型意义和引领作用,确保评选对象被行业认可和推崇。选活动实行专家评审机制,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章 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

第五条 中国国籍,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技能精湛、具备良好职业道德与素养,长期坚守铸造一线岗位的行业职工。

第六条 申报条件

1精益求精,对工艺、技术、质量有着不懈追求和严谨的工作态度, 在企业技术改造或引进吸收高新技术或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或节能环保改造以及创新发展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成果或做出突出贡献等。     

2、个人职业技能在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持之以恒,不受外界纷扰,执着与专注于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不断追求卓越,积累了丰富的专业经验。在各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优胜奖项等。

3、守正创新,凭借自身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不懈的钻研思考,完成和实现工艺革新或技术攻坚等方面掌握“绝技绝活”。创造先进操作方法,在企业/行业具有推广应用价值。

4、善于学习,在专业领域不断进取,精通和掌握铸造工各重要环节工艺、技术、技能,具备全流程的丰富实践经验和相应的理论知识。

5、奉献担当,在生产和技术领域中传承技术、传播技能培养学徒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和业绩,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积极以师带徒、传授技艺,所带徒弟多人成为企业技能骨干。

第三章 推荐渠道和申报办法

第七条 候选人需行业相关机构(单位)推荐。推荐机构包括:

1. 市/县铸造协/学会行业组织推荐

2. 河南省铸锻工业协会分支机构推荐

3. 河南省铸锻工业协会会员单位推荐

4. 省内大型企业集团推荐

第八条申报办法

评审工作办公室负责将评选通知发放推荐机构或单位。经推荐机构或单位推荐,被推荐人按照通知要求填报申报表并完成相关材料准备。由推荐机构或单位在规定日期内,向评审办公室寄送推荐表和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 注意事项

推荐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推荐机构或单位的推荐意见必须客观公正。推荐机构或单位对推荐意见和被推荐人申请材料负有责任。凡推荐机构或单位和被推荐人有弄虚作假等行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选工作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推荐机构或单位推荐资格,取消被推荐人参评资格。

第四章 评审组织和程序

第十条 评审委员会组成及评选程序

1评审工作办公室负责预选人推荐表和申报表的收集与整理,并按照申报材料、通知要求及评审标准进行材料初步审查和筛选。

2、经评审办公室资格预审后提交由行业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专业评审。

3、评审委员会专业评审分为资料文审、会审,必要时到企业实地考察和面审。

4、评审通过的“河南铸锻造大工匠”、“河南省铸锻造大工匠”和“河南省铸造材料大工匠”候选人建议名单,提交评审活动领导小组审议批复后向全行业公示并表彰。

第十一条 评选规定

1、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客观、公正的审核,做出科学的评价,对参评人选进行独立的分析、判断,并做出评价;

2、参评人选提交的申报材料,如不完整,应及时提供补充材料;若其所完成的项目或工作在此后的进程中又获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可对申报材料做进一步补充;

3、未获奖的候选人,可继续申请参加下一届评奖;

4、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委员会、和评审工作办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当对参评者所完成项目的技术内容及评选情况严格保守秘密。

第十二条 评选结果公布、颁奖及宣传

1、评选结果将行业年会上公布;

2、主办方将在2021河南省铸锻工业年会活动中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牌;

3、以不同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讲述工匠故事,展示工匠风釆,营造弘扬工匠精神的浓厚社会氛围;

4、获奖者将获得河南省铸锻工业协会特聘专家资格;

5、评选结果将由河南省铸锻工业协会提交河南省相关部门,争取获得政府相关部门相关政策支持。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本评选活动经费由主办单位募集,支持单位可以以冠名方式参与评选活动。

第十四本评选办法自2021年开始试行,并在以后评选工作中逐步优化完善。

第十五条 本评选办法由河南省铸锻工业协会负责解释。

 

附件:2021河南省铸锻造大工匠推荐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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